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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消息,可以用住房公积金异地买房啦!枣庄将与淮海经济区7市住房公积金互认互贷

文章发布于:2019-09-18 15:49:28

今日,记者获悉,徐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近日发布通报,该中心已签订有关合作协议,将率先在淮海经济区内包括枣庄在内的7个已签约的核心城市开办住房公积金贷款互认互贷,即缴存互认、贷款互贷。


据悉,为加快推进淮海经济区住房公积金一体化建设,该中心与淮海经济区7市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签订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合作协议规定,17日起,徐州与宿州、淮北、商丘、菏泽、枣庄、连云港、宿迁7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互认互贷。


根据协议,上述7市缴存职工在徐州购房置业,按照徐州市公积金贷款政策执行;徐州市缴存职工在7市所在地购房贷款,按当地公积金贷款异地贷款政策执行。按照协议,7市缴存职工在徐州购房安家,取消公积金贷款户籍的限制。


7市缴存职工只需在原所在城市正常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并由原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和《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缴存明细》[6个月(含)以上],即可向徐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提出贷款申请。

此外,符合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7市缴存职工来徐州购房,只要以前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且符合徐州市组合贷款申请条件的,可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

(来源:新华日报 新华社)

编辑 夏宁 陈君

责编:霍秀菊
复审:种冰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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