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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泰心中爱久久重大疾病保险

文章发布于:2019-12-23 12:00:13



信泰心中爱久久重大疾病保险


这一款产品重疾分6组,6次赔付,第一次赔付基本保额的100%,第二次赔付基本保额的110%,第三次赔付基本保额的120%,到第六次赔付,就能达到基本保额的150%。特定重疾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恶性肿瘤还可额外获得2次赔付,每次是100%基本保额。

中症不分组,2次赔付,每次是基本保额的60%,其中轻微脑中风还可额外获得2次赔付,每次也是基本保额的60%。

轻症不分组,4次赔付,每次赔付45%基本保额,其中极早期恶性肿瘤或恶性病变、不典型心肌梗塞/微创冠状动脉搭桥手术/微创冠状动脉介入手术,还可额外获得2次赔付,每次也是基本保额的45%。


公司介绍


信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创立于2007年5月18日,总部设在浙江杭州,公司注册资本50亿元,可经营各类人身保险业务。


公司总资产逾455亿元,年保费平台达100亿元,并保持逐年稳健增长,客户群体总数已接近300万人。


公司已先后开设18家分公司,下辖营业网点250余家,经营区域基本覆盖国内经济发展最为活跃的重点区域。


2019年一季度偿付能力充足率达到148.72%。


产品亮点


01

全面保障终身110种重疾


110种高发重疾,分6组,每组可赔付1次,累计可获赔六次,保额逐次递增。

02

三大高发特定重疾三次保障


急性心肌梗塞

额外两次保障,间隔期3年,100%基本保额/次。

脑中风后遗症

额外两次保障,间隔期3年,100%基本保额/次。

恶性肿瘤(癌)

额外两次保障,间隔期3年,100%基本保额/次。


在等待期后初次确诊恶性肿瘤,三年后,不论恶性肿瘤新发、持续、复发、转移或扩散,在符合条款要求的情况下均可进行赔付。


03

20种中症 35种轻症分级守护


中症疾病保险金

20种中症不分组,2次赔付,每次赔付60%基本保额。

轻微脑中风,额外两次保障,间隔期1年,60%基本保额

轻症疾病保险金

35种轻症不分组,4次赔付,每次赔付45%基本保额

极早期恶性肿瘤或恶性病变,额外两次保障,无间隔期,45%基本保额/次

不典型心肌梗塞/微创冠状动脉搭桥手术/微创冠状动脉介入手术,共计额外两次保障,间隔期1年,45%基本保额/次


04

重疾特别关爱金更贴心


第10个保单周年日之前(不含)且在年满56周岁的保单周年日之前(不含)初次确诊重大疾病,额外赔付20%基本保额。



保险责任


一、重大疾病保险金


110种重疾、分6组、癌症单独分组、赔付6次、间隔期180天、分别按100%/110%/120%/130%/140%/150%基本保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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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首次重大疾病保险金

我们给付首次重大疾病保险金后,本合同现金价值11.11减少至零,我们不再承担本合同“轻症疾病保险金”、“中症疾病保险金”、“疾病终末期保险金”、“身故保险金”的保险责任。


2、第二次恶性肿瘤保险金

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100%给付第二次恶性肿瘤保险金

第二次确诊恶性肿瘤疾病的确诊日须距重大疾病保险金对应的恶性肿瘤疾病确诊之日起已满三年,且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与初次确诊的恶性肿瘤属于不同的病理学及组织学类型;

(2)为初次确诊的恶性肿瘤的复发、转移或扩散;

(3)初次确诊的恶性肿瘤仍持续


3、第三次恶性肿瘤保险金

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100%给付第三次恶性肿瘤保险金

第三次确诊恶性肿瘤疾病的确诊日须距第二次恶性肿瘤保险金对应的恶性肿瘤疾病确诊之日起已满三年,且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与初次确诊和第二次确诊的恶性肿瘤属于不同的病理学及组织学类型;

(2)为初次确诊或第二次确诊的恶性肿瘤的复发、转移或扩散;

(3)初次确诊或第二次确诊的恶性肿瘤仍持续


4、第二次急性心肌梗塞保险金

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100%给付第二次急性心肌梗塞保险金

第二次确诊急性心肌梗塞疾病的确诊日须距重大疾病保险金对应的急性心肌梗塞疾病确诊之日起已满三年


5、第三次急性心肌梗塞保险金

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100%给付第三次急性心肌梗塞保险金

第三次确诊急性心肌梗塞疾病的确诊日须距第二次急性心肌梗塞保险金对应的急性心肌梗塞疾病确诊之日起已满三年


6、第二次脑中风后遗症保险金

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100%给付第二次脑中风后遗症保险金

第二次确诊脑中风后遗症疾病的确诊日须距重大疾病保险金对应的脑中风后遗症疾病确诊之日起已满三年,且须由颅脑显影或影像学检查证实与初次确诊的脑中风相比为新一次的中风,并符合本合同所定义的重大疾病中“脑中风后遗症”的定义条件。


7、第三次脑中风后遗症保险金

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100%给付第三次脑中风后遗症保险金

第三次确诊脑中风后遗症疾病的确诊日须距第二次脑中风后遗症保险金对应的脑中风后遗症疾病确诊之日起已满三年,且由颅脑显影或影像学检查证实与初次确诊和第二次确诊的脑中风相比为新一次的中风,并符合本合同所定义的重大疾病中“脑中风后遗症”的定义条件。


二、中症疾病保险金


20种中症疾病、不分组、2次赔付、每次赔付60%基本保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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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二次轻微脑中风中症疾病保险金

再次确诊“轻微脑中风”疾病的确诊日须距初次确诊之日起已满一年,且再次确诊的“轻微脑中风”须由颅脑显影或影像学检查证实与初次确诊的轻微脑中风相比为新一次的中风,并符合本合同所定义的中症疾病中“轻微脑中风”的定义条件。


2、第三次轻微脑中风中症疾病保险金

第三次确诊“轻微脑中风”疾病的确诊日须距第二次确诊之日起已满一年,且第三次确诊的“轻微脑中风”须由颅脑显影或影像学检查证实与初次确诊及第二次确诊的轻微脑中风相比为新一次的中风,并符合本合同所定义的中症疾病中“轻微脑中风”的定义条件。


三、轻症疾病保险金


35种轻症疾病、不分组、4次赔付、每次赔付45%基本保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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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二次极早期恶性肿瘤或恶性病变轻症疾病保险金

按基本保险金额的45%给付第二次极早期恶性肿瘤或恶性病变轻症疾病保险金,本项保险责任终止。

注意:

再次确诊的“极早期恶性肿瘤或恶性病变”所位于的器官必须与初次确诊时所位于的器官不同,若器官由左右两部分构成,则该器官左右两部分视作同一器官。


2、第三次极早期恶性肿瘤或恶性病变轻症疾病保险金

按基本保险金额的45%给付第三次极早期恶性肿瘤或恶性病变轻症疾病保险金,本项保险责任终止。

注意:

第三次确诊的“极早期恶性肿瘤或恶性病变”所位于的器官必须与初次确诊及第二次确诊时所位于的器官不同,若器官由左右两部分构成,则该器官左右两部分视作同一器官。


3、第二次不典型心肌梗塞/微创冠状动脉搭桥手术/微创冠状动脉介入手术轻症疾病保险金

按基本保险金额的45%给付第二次不典型心肌梗塞/微创冠状动脉搭桥手术/微创冠状动脉介入手术轻症疾病保险金,本项保险责任终止。


再次确诊“不典型心肌梗塞”、“微创冠状动脉搭桥手术”或“微创冠状动脉介入手术”(无论一种或多种)疾病的确诊日须距初次确诊之日起已满一年


4、第三次不典型心肌梗塞/微创冠状动脉搭桥手术/微创冠状动脉介入手术轻症疾病保险金

按基本保险金额的45%给付第三次不典型心肌梗塞/微创冠状动脉搭桥手术/微创冠状动脉介入手术轻症疾病保险金,本项保险责任终止。


第三次确诊“不典型心肌梗塞”、“微创冠状动脉搭桥手术”或“微创冠状动脉介入手术”(无论一种或多种)疾病的确诊日须距第二次确诊之日起已满一年


重大疾病特别关爱金


10个保单周年日之前(不含第10个保单周年日),我们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20%给付重大疾病特别关爱金,本项保险责任终止。

若重大疾病初次确诊日在被保险人年满五十六周岁的保单周年日后(含五十六周岁对应的保单周年日)的,我们不承担给付本项保险金的责任。

本合同重大疾病特别关爱金的给付次数以一次为限


疾病终末期保险金


被保险人年满十八周岁的保单周年日前(不含十八周岁对应的保单周年日)的,本合同终止,我们按本合同累计已交保险费的200%给付疾病终末期保险金。

被保险人年满十八周岁的保单周年日及以后的,本合同终止,我们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100%给付疾病终末期保险金。


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年满十八周岁的保单周年日前(不含十八周岁对应的保单周年日)的,本合同终止,我们按本合同累计已交保险费的200%给付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年满十八周岁的保单周年日及以后的,本合同终止,我们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100%给付身故保险金


上述“重大疾病保险金”、“疾病终末期保险金”、“身故保险金”不可兼得,即若本公司给付上述三项保险金中的任何一项,则其余两项保险金将不再给付。


豁免保险费


被保险人轻症疾病、中症疾病或重大疾病豁免保险费。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患本合同所定义的轻症疾病、中症疾病、重大疾病、达到疾病终末期阶段或导致身故的,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故意自伤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4)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日或者最后复效日(以较迟者为准)起二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8)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但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9)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但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投保规则


被保险人年龄:出生满28日至55周岁

保险期间:终身

交费期间:10年、15年、20年、30年

最低投保要求:最低基本保险金额为5万,且为千元的整数倍
风险保额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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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通增值服务


预约成功率高

指定专家预约就诊服务成功率高。

服务预约网络广

与全国500多家三甲医院合作,覆盖全国所有一线城市及大部分二线城市,可以满足各个城市中高端客户的需求。

预约时效性快

1-5个工作日实现指定专家预约就诊,7个工作日实现住院手术预约。

服务更贴心

我们不仅可以按照客户要求迅速预约指定专家节省客户等待时间,还为客户提供精确分诊、全程陪诊、诊后指导取药等多项贴心服务。



投保案例



30岁信女士,为自己购买健康保障,经过研究后,信女士选择信泰心中爱久久重大疾病保险,投保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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