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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突然,这对明星夫妇官宣离婚了,已无商业关联,分割财产,保险给你上一课!

文章发布于:2022-08-10 10:17:01


又一对明星夫妇官宣离婚了,这年头,明星离婚早已不是什么新鲜事了,让人唏嘘的是这对夫妇连婚礼还没办,就离婚了。

8月8日,董子健和孙怡同时发文官宣离婚,瞬间引爆全网。 
 
随后,双方工作室发文回应,两人是和平分手,目前已经没有相关商业关联,将来会以亲人、朋友的身份共同抚养孩子。
两人2016年相识,2017年官宣结婚,同年女儿大福降临,时光匆匆走过6年,终究没能熬过7年之痒!

 

至于离婚原因,双方都选择了保密,也算是为这段为期6年的感情,划上了一个还算体面的句号。
网友们震惊的原因,是因为这一对曾经的模范夫妻,在官宣离婚之前,给公众的印象特别甜、特别和谐、特别美好,让人错以为两个人会长长久久一辈子。
其实,刚开始很多网友并不看好他们的婚姻,觉得门不当户不对,董子健是圈内有名的富二代,他的母亲是圈内大姐大王京花,曾一手捧红李冰冰、任泉、胡军等众多明星。还带过陈好、白百何、尤勇、杨紫琼、关之琳、刘嘉玲、吴君如、袁咏仪、梁家辉等80多个明星。曾被誉为是“捧红半个娱乐圈的人”。业内地位无人撼动。
而董子健的父亲同样来头不小,曾与周星驰合作过《功夫》。
董子健19岁就凭《青春派》拿下上海国际电影节影帝,之后在《流金岁月》《大江大河》《刺杀小说家》等多部作品里承担重要角色。
同时,他还是“中国最会投资的年轻演员”,曾成功投资《战狼2》《流浪地球》《我不是药神》等多部现象级爆红电影,名下公司10多家,身价早已过亿。
董子健是含着金汤匙出生的京圈富二代,孙怡却是一个没有归属感的北漂。除了早期出演的《男欢女爱》《芈月传》,真正被大家记住的身份是“董子健的老婆,王京花的儿媳”。孙怡曾坦言自己在北京渴望有一个家,这也是她早婚早育的原因。

更让人无法理解的是,两人在一起6年了,孩子也有了,唯独没有办婚礼。2016年10月,孙怡与董子健在微博公布恋情;2017年9月22日,孙怡与董子健的女儿出生。他们并没有官宣结婚,而是直接官宣生女,他们是“奉女成婚”。
所以说,女人最大的底牌不是丈夫,不是家庭,更不要依赖父母,只有自己强大,你的人生才会强大!就算有一天被抛弃了,你失去的也只是一份感情,而不是人生的全部。
两人已无商业关联


天眼查App显示,董子健名下关联公司有15家,其中12家为存续状态,包括浙江三乐影业有限公司、长兴腰缠万贯影视文化工作室、懂得共投(天津)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版图涉及影视、传媒、企业管理。

孙怡名下关联公司有4家,其中,长兴乐果影视文化工作室(有限合伙)为存续状态。目前,董子健孙怡两人并无商业关联。


通常情况下,明星夫妻一般在商业上都会有所交集和关联,而董子健与孙怡却非常“干净”,两人的婚姻,似乎没有出轨也没有背叛,甚至没有婚礼,没有商业关联。就这么离奇的官宣离婚了!

保险不保感情 可保财产


明星夫妻离婚必然会涉及到夫妻巨额财产分割的问题,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也就是说,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后收入的所有方式,可以约定夫妻之前在婚后取得的财产只归属于个人,而不属于夫妻双方共有。但是这要求夫妻双方达成一份有效的书面协议,如果不存在协议,那么夫妻财产就按照共同所有进行分割。

虽然双方在公司利益上没什么瓜葛,但还是有很多夫妻共同财产上需要有个明确的归属,根据今年实行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结婚后获得以下的财产,就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离婚不仅是情感的分割,更涉及到双方财产的切割,保单作为财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夫妻双方该如何处置呢?


在个人财产的认定上,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不会参与到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之中。

离婚了,保险该如何处理?


如今,保险在我国家庭财富配置中占据越来越重要的地位,离婚时保单如何处理也成为大众关心的问题。一般情况下,属于个人财产的保单,离婚时仍归个人所有,而属于共同财产的保单,离婚时需要进行保单分割。但保险种类繁多且情况复杂,哪些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哪些是个人财产呢?现简要归纳以下几种常见情况:

01

属于个人财产的保单


婚前购买且缴费结束的保险;他人出钱为其中一方购买的保险;婚前进行了资产隔离,已公证用个人财产购买的保险;夫妻一方作为他人人身保险合同的受益人获得的保险金……这些情况下的保单和保险金通常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无需分割。

02

属于共同财产的保单


以共同财产缴纳保险费的保单,例如婚后购买的保险、婚前买但婚后仍在缴费的保险,通常都属于共同财产,离婚时需要进行分割。

属于共同财产的保单,如何进行分割?


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保单,离婚时需要谨慎处理,通常采用以下分割方式:

退保

划分现金价值


长期险一般都有现金价值,退保后能拿回一些钱,如果选择申请退保,那么退回的现金价值双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划分。

不退保

协商补偿对方部分现金价值


如果保险买的比较早,担心现在的身体条件再买新的保险比较困难,这时双方可以协商保留原有保单,并补偿部分现金价值给对方。当然,如果投保人、受益人是对方,也需要进行变更。

为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该如何处理?


为人父母,都想给孩子最好的爱,展现充足的家庭责任感,通常商业保险会早早提上日程,但如果父母关系破裂,子女的保单该如何处理呢?

01

子女保单已出险


若子女未离世,所得保险金一律为子女所有;若子女离世且未指定受益人,则保险金作为遗产继承后进行分割;若子女离世且存在指定受益人,则保险金为指定受益人所有,无需分割。

02

子女保单未出险


无论以个人财产还是共同财产投保、受益人若为子女的,离婚时夫妻之间均无补偿问题,只需变更投保人或受益人(变为抚养方),若无法变更,双方对退保后的费用进行分割。


重要提醒:离婚后一定要及时变更受益人,避免纠纷。这是一个真实案例,教训惨痛

李女士给自己买了一份保险,指定了受益人是丈夫,后来离婚了,3年后,李女士因为一场车祸意外身故,李女士的父母向保险公司提交理赔申请,而知晓此事的前夫也向保险公司提交理赔申请,保险公司在核赔时判定,前夫是李女士指定的唯一身故受益人,而且双方离婚后,李女士也并未及时更改身故受益人,保险公司依照条款将保险金赔给了前夫。


这样的结果,不管是对李女士还是其父母来说,都是不公平的。但是保险合同就是有法律效应的,前夫除了接受道德谴责外,也没有任何理由阻止他拿这笔赔偿金。


受益人的变更,需要由被保险人提出,或者经过被保险人同意后由投保人向保险公司提出。


保险公司会在保单上批注,或者出具批单,保单受益人的变更就能生效了。当离婚已经不可逆转的时候,还是需要懂得如何合法的保护好自己的权益的。当然了,也希望大家永远也不需要真正用到这些~



为我们的婚姻加一份保障,不管他或是她,是走,是留,还是终有一日的远去,这份保障仍然如当初所承诺的一样,给你关怀,给你爱!保险保不住感情但可以保住健康和财产。


法律告诉我们,如果夫妻感情不在了,即使离婚,有保险,至少能保住属于自己的那份财产,可是一旦没有保险,想保护好自己的利益不受侵犯,那可不是很容易的,因为法律就是那样的,到时候只有躲墙角哭的份了。


而保险不一样,它需要指定受益人,因为保险的专属性,无论对于女方还是男方,都可以更好的保全自己的利益。


每一段感情开始时都有千百种美好的姿态,每一段婚姻走到尽头也都有他们的故事和不得已。当离婚成为不可逆转的事实,要记得冷静下来,合法维护自己的权益和财产。保险财产也不例外,在离婚时做好分割和处理,以避免离婚后产生纠纷最终诉至法院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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